怎样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1-16 11:16)     点击:245

怎样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并填写《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声明书》和《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离婚的需要带离婚手续并到公安户籍部门变更婚姻状况为离婚;丧偶的需要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并到公安户籍部门变更婚姻状况为丧偶。

  利害关系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持当事人,是基层组织的持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并填写《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声明书》和《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李保忠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保忠律师,李保忠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保忠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0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保忠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沈阳律师 | 沈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保忠律师主页,您是第21601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