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财产罪有哪些客观表现?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16 11:28)     点击:964

侵占财产罪有哪些客观表现?

  表现为以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者秘密的方法,攫取公私财物,挪用单位财物,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几种客观表现:

  其一,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据为已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

  其二,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已有,如侵占罪。

  其三,非为据为已有,而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的。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其四,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从侵犯财产罪的行为方式上看,大多数犯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例如,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罪,不可能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但是,侵占罪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李保忠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保忠律师,李保忠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保忠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0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保忠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沈阳律师 | 沈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保忠律师主页,您是第215577位访客